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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不按标准给加班工资 劳动者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节假日,不按标准给加班工资等等这些问题,问一下劳动者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庆军:涉及到加班费的问题和没有提供充足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障,有几种方式可以维权,最主要的表现在司法实践中应该是拖欠加班费,这个问题比较多,政府部门也比较头疼,经律师手接触的案件特别多,这样的案件,建议大学生朋友最直接、最简单、最有效的方法是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一,时效比较长,如果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有连续或持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日起才开始计算查处时效,其他的违法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自违法行为之日起两年内,劳动者都可以举报、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查处;二,实行的是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查处;三,对用人单位要罚款,违法成本付出要大,而且对这样的效果,对劳动者来看是最有效的保护,而且是免费的,劳动者不需要花钱。其他的方式劳动仲裁、调解,也可以,但是效果没有这个直接。
主持人:我给这位网友朋友提供一个法律上的支持,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一项,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第二项,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第三项,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第四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刚才几位律师就大学生朋友关心的问题给您从实践当中维权和法律上都做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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